二十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兰州大学站是教育部认定的有偿科技查新机构,科技查新工作严格执行科技部《科技查新规范》,收费根据教育部“教技发函(2003)24号”文件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查新收费标准与工作日的调整建议并参照同类查新单位标准,同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以及校财务部门的价格听证。
二十五、收费内容包括:国际联机检索成本费、检索费、报告费、加急费和复本量费。收费要有明细表,每笔收费要登记交款单位、付款人,课题名称、收费金额及查新员,所收款项悉数上交。
二十六、查新收费由专人管理,查新人员不得涉及具体财务结算事宜,不得收受查新费以外的任何费用。查新收费收入单独列账,并于年末通报查新站收支情况,收费全部上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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