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借阅图书数量和时间有限制吗?
有。教工每证限借30册;博士生、硕士生每证限借20册;本科生、留学生、交流学生、每证限借15册。
普通中文图书借阅时间一般为31天,如果在31天内没有看完,可以续借。
02.如何查找想要的书?
任何时候,只要你有一台计算机(在图书馆一楼大厅,有专门用来检索的计算机),都可以上网去查。进入图书馆主页的“馆藏目录查询”,你不但可以查到你想要的书在兰大图书馆有没有,还可以知道这本书是否已被别人借走。如果查到了,你可以记下索书号,去图书馆相应的书架上去找,如果这本书已被别人借走,你可以预约。
03.网上是否可以查询文献资源的全文?
目前图书馆引进的部分网络和光盘数据库可以查阅一些期刊文章的全文,“超星电子图书”内可以阅读电子图书全文。收藏的图书还不能全文检索。
04.丢失校园卡、借书证应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校园卡或借书证找不到了,应该先到借阅台“咨询处”挂失。挂失后不妨再找一找,如果真的找不到了,就要先还清所借图书和欠款,办理新的校园卡后,到“咨询处”登记后方可借书。
05.本人身份改变,需要重新办理借书证吗?
读者在职称晋升、校内调动单位后,请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台“咨询处”告知变更信息,或电话(8912472)通知。另外,读者的住址、电话、E-mail等联系信息变化时,也应当通知图书馆修改有关记录,以便我们与您更好地联系。
06.丢失图书馆的书应该怎么办?
1990年(含1990年)以后版本的普通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1989年(含1989年)以前版本的普通图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馆藏有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10倍赔偿;馆藏无复本及新版本的,按原书价20倍赔偿;
多卷书中的1册,又不能单册零购,按整套图书平均单册价的10倍赔偿;
中文期刊合订本:复本2册以上,按原价3倍赔偿;复本1册,按原价4倍赔偿;无复本,按原价5倍赔偿;均加收装订费10元;
中文现刊按合订本价格赔偿,不加装订费; 外文现刊、外文期刊合订本按原价3倍赔偿,或由读者自行复印相同版本交回,并交装订费20元。
如果您能买回原书也可,但同时应交图书加工费2元。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半年内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籍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07.图书污损为什么要罚款?不是本人污损的怎么办?
保持图书资料的完整、洁净不仅是为了维护图书馆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大部分读者的权益。图书遭到污损,轻则影响他人阅读情绪,重则使该书失去可读性。所以我们极不赞成污损图书的行为。采取罚款政策,一是惩罚,二是劝戒。罚收款项,作为图书馆购置、修补书籍的费用。相信大部分读者都不会故意污损图书,但是有时却会借到被撕划、涂抹的书,这时您应该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还书时发生误会和争执,我们只能爱莫能助。
08.超期罚款有哪些规定?
借阅普通中文图书,期限为31天,每超过一天,罚款0.20元,当读者的欠费在一定数额之内时(教职工6.00元;研究生、本科生6.00元;专科生4.00元;成教院学生及其它社会读者0.60元)仍可继续借阅,若超出此限额,系统自动停止给您借出,但只要您交清欠费,就可继续借阅。
09.人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除罚款吗?
不可以。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如遇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图书过期,图书馆将视具体问题酌情处理。
10.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图书过期会产生罚款,罚款超过一定限额时,将不能继续借书,但如果您的超期图书达到三本,即使欠费在此数额之内,仍然不能再借书了。
11.到期的图书何时归还?
一般我们在放假前一个月时就会调整系统,将还书时间推后。所以,假期到期的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12.保存本图书阅览室收藏哪些书?可以借出去看吗?
保存本图书阅览室现有藏书十五万种(册),所收书籍为图书馆每次购置图书的样本保留书,种类较为齐全,(艺术类,综合类及各类辞典除外,这些图书请到相应阅览室查阅。)本阅览室有阅览座位140个,所收书籍仅限在阅览室内阅读,本室图书提复印服务。
13.为什么必须使用代书板?
使用代书板也是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利益。读者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在取书的位置上;如不借此书,必须将书归还原位,同时取出代书板;如决定要借此书,也要将代书板取出。我馆图书采用的是分类排架法,也就是说,图书分门别类按照分类号顺序排列,同一类书又按书次号顺序排列先后。这样排架,对读者而言,找书、取书很方便。使用代书板,以板代书,防止读者在不停的取书过程中将书的排架次序弄乱,使自己和别人不论何时都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图书。
14.什么是索书号?
每一种图书专有的号码叫索书号,它表明图书的排架位置。一般在书脊的下部贴着索书号标签,索书号主要包括分类号、书次号两部分,分两行书写,第一行为分类号,第二行为书次号。
15.在书库和阅览室为什么不能带食品和饮料?
图书馆是一个庄重严肃的地方,吃东西、喝饮料显得不雅观,这是一;其次,吃喝东西很容易弄脏图书,无形中降低了图书的使用寿命,再其次,从个人的健康考虑,边吃东西边看书也很不卫生,所以,请读者们在书库和阅览室不要带食品和饮料。
16.怎样预约图书呢?
图书馆网上预约图书的业务已经开展了。你可以直接进入图书馆主页,单击“书目查询”,进行检索,检索到您想借的书后,再点击 “预约”按钮,输入“用户标识”及“个人密码”,点击“建立预约纪录”后,完成预约。(注意只有已经借出的书才可以预约,如果书在书库里,请您自己前往图书馆借阅)。
17.我怎样才能知道自己预约的图书可以借阅?
读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得到预约图书可借通知:借阅台设有"预约到书公告板",读者可自己前往查看;系统通过电子邮件自动发送预约到书可借通知;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读者;读者自己通过图书馆主页“状态查询“获得。
另:预约书到馆后,读者须在一周内取书。
18.不到图书馆,可以知道我的借书情况吗?
你可以进入图书馆主页,单击“状态查询”,在出现的输入框中输入校园卡证号或读者借书证号(即用户标识)、密码,再单击“显示用户信息”。你的借阅状况就一目了然了。
19.图书续借的期限是多久?
图书从当天起,可以再借阅31天。所以请您在图书到期前几天再续借,太早起不到续借的作用,太晚又会产生罚款。
20.续借图书,必须把书拿到图书馆吗?
您可以带书或借书证到借阅台请工作人员给您续借;也可以在网上自己续借,进入图书馆主页,点击 “文献续借”,在出现的输入框中输入校园卡证号或读者借书证号(即用户标识)、密码,再单击“列出借出文献”,勾选要续借的文献,然后单击“续借选中的文献”即可。
21.在网上查询我的借阅情况、续借或预约图书,都要求输入密码,我怎样得知我的密码?
密码可到图书馆一楼咨询台去查询
22.我馆采用的是哪一种分类法?
《中国图书分类法》(第四版) --中国分类法
在线咨询问题汇总(2015-1-13整理)
1、 如何使用VPN在校外访问电子资源?可否下载全文?
回答:可以去网络中心申请VPN来使用电子资源。兰州大学VPN网址:http://vpn.lzu.edu.cn/;VPN办理电话:0931-8914088;可以下载全文,但由于网络因素VPN不稳定。
2、 数据库无法使用,怎么办?
回答:请您确定您的IP在校园网内,如何可拨打电话0931-8915470找王老师(外文数据库)或者胡老师(中文数据库)解决。如果您的IP不在校园网内,请使用兰州大学VPN。
3、 使用我馆无线网能否下载电子资源里的文章?
回答:不可以,请使用校园有线网络下载。
10、移动终端能否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回答:不可以。
4、 如何进行馆际互借以及文献传递服务?
回答:请到盘旋路校区图书馆404咨询或者拨打电话0931—8915609。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网址:http://lib.lzu.edu.cn/gzzd/info-6609.shtml。
5、 需要我馆未购买的电子资源里,从哪里获取?
回答:可以通过文献传递获取,请来盘旋路校区图书馆404咨询,电话0931-8915609。
6、是否对校外机构或个人提供文献下载服务?
回答:可以,通过文献传递或馆际互借来实现。
7、如何查询电子书?
回答:请点击图书馆主页的电子资源里的中文数据库,其中有阿帕比电子图书和超星电子图书。还可通过CADAL网站在线阅读:http://www.cadal.zju.edu.cn/index。
8、 续借图书时显示登陆密码错误应该怎么办?
回答:请携带本人校园卡来图书馆借阅台查询密码。
9、新书可以续借吗?
回答:不能续借,只能借阅15天。
11、图书馆的借阅证号码和初始密码是什么?
回答:借阅证号码为校园卡号码加1,如补办过一次请加2,初始密码请携带本人校园卡到借阅台查询。
12、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可以借阅图书吗?
回答:可以,请携带本人校园卡就可办理借阅。
13、如何查询我校毕业的博、硕士论文电子版?
回答:请登录兰州大学学位论文库查询或者通过知网查询。
14、如何进行图书捐赠?
回答:本人使用过的旧书,请联系采编部老师捐赠,电话0931-8912461;如果是校友自己编撰的图书,请联系郭老师,电话0931-8915609.
15、请问兰州大学图书馆是否有官方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回答:有的,图书馆首页有二维码,请扫描。
16、图书馆占座预约系统不能用,显示service unavailable,怎么办?
回答:请联系技术部田老师,电话0931-891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