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借阅权限

发布日期:2014-07-28 15:26   阅读数:93617

一、借阅提示  

图书馆采取开架借阅形式,由读者根据图书分类自行在书库内取书(书库内禁止携带书包、图书、食品饮料等),到借阅台统一办理借出手续。借书处分为:  

中心馆借书处:位于盘旋路校区图书馆一楼,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图书借书处、医学图书借书处组成,提供开架式借阅 ;中心图书馆一层大厅设有各库区图书分布结构示意图、图书分类指引、流通借阅规则。  

校区图书馆借书处:在校区图书馆三层,提供开架式借阅 ;校区图书馆三层借阅大厅设有各库区图书分布结构示意图、图书分类指引、流通借阅规则。

二、借书规则

注意事项:

1.外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均为30天。  

2.借书须持本人校园卡,不能使用他人校园卡或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对借用双方实行扣留校园卡二周。  

3.借书前应上网查看自己帐户情况,先还清超期图书,再查看借出数量,明确可借图书数额,以免选中图书后因超过额度不能借出。  

4.借书前要检查选中的图书有无严重污损、缺页、划线,若有应预先声明,由借书的工作人员盖章处理。  

5.图书借出后读者应妥善保管,书被水浸、污损、缺页、划线后要承担相应罚款。

三、还书规则  

中心馆借书处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图书借书处、医学图书借书处,读者可在相应借书处办理还书手续。  

校区馆外借图书在三层借书处办理还书手续。

中心馆图书可在校区馆归还;校区馆图书可在中心馆归还。

注意事项:

1.还书时读者不用出示校园卡,也可代替他人还书。

2.还书时请您等工作人员将图书依次归还后,再行离开,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无法及时与您联系。

四、借阅权限

  借阅量(册/人) 借期(月) 续借次数(次) 续借时间(月)
本科生 15 1 1 1
交流学生 15 1 1 1
留学生 15 1 1 1
硕士生 20 1 1 1
博士生 20 1 1 1
教师 30 1 1 1

五、借阅权限注销与停止

1.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时应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后,方可到校园卡管理科办理退卡手续。  

2.本校教职工离、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馆办理验证手续。本校教职工调走、离职时,须持 “离校通知单” 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注销手续。

3.外籍教师或留学生离校,有关单位及外事处应主动配合图书馆办理还书、退卡手续。

4.读者违反学校规定和要求,图书馆配合学校工作,停止或注销读者借阅权限,如:未注册学生。

6.如图书借阅者离校时所借书刊未还,由有关单位负责追还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