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帐手续

发布日期:2014-07-17 16:35   阅读数:4414

1.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时请办理清帐手续(我校毕业并获得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须到图书馆办理清帐手续;我校毕业并获得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学生在硕士毕业时须到图书馆办理清帐手续),研究生毕业清帐时须持“论文提交授权书” 。  

2.本校教职工离退休时,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清帐手续。  

3.本校教职工调走、离职时, 须持 “离校通知单” 到图书馆办理清帐手续。校园卡所有者逝世后,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清帐手续。


办理地点:图书馆中心馆借阅台

注意事项:

     1,请持校园卡办理清帐手续;

     2,清帐后请妥善保管清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