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说明

发布日期:2014-07-31 14:50   阅读数:4781

兰州大学图书馆建馆百年来,经过历代同仁不懈努力,又承蒙社会各界关爱,不时惠赠各类文献,使本馆得以积累馆藏达350余万之巨,为本校以地处西北偏远之地而跻身国内名校之列提供资料保障。多年来,图书馆接收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惠赠,这里每一笔都寄托着捐赠者对兰大人的殷殷情意。捐赠者中有知名专家学者,有内地、港澳台、海外各界人士和机构,有兰州大学的师生和校友,也有众多对兰大图书馆怀有深厚感情的普通人。这些捐赠,不仅丰富了图书馆的藏书资源,同时也让更多的读者有机会了解和利用这些宝贵的文献,对我校科学研究、学校发展及学生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图书捐赠,不仅加快了兰州大学图书馆馆藏建设的步伐,更昭示着捐赠者们热爱教育事业、传承文化理念、造福后学的高远精神境界。

“巍巍高山,积于寸土;浩浩大海,源于涓流”,感谢各界对兰州大学图书馆的关心与支持,并籍之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机构和海内外各界人士继续赐赠,惠利本校师生及地方学人的研究工作。

一、图书捐赠相关说明

捐赠文献的形式可以是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音像制品等。依据本馆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图书馆将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的内容、出版、装帧等方面的审核,同时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对于入藏的文献将在图书馆网页以图书捐赠榜的形式公布捐赠人及捐赠书目信息并向捐赠人(或机构)发放《兰州大学图书馆收藏证书》。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二、图书捐赠方式

1、捐赠人(或机构)直接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兰州大学本部图书馆采编部;

2、捐赠人寄送:一般捐赠者请注明“赠阅”字样,本校师生及校友请注明“校友文库”字样并附个人详细信息;此外,我馆概不受理以赠书之名行销售之实的图书推销事务,无论个人或是机构,意属推销之到馆图书概不寄还,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或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

三、捐赠图书入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

2、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3、品相基本完好;

4、内容适合大学水平以上的读者阅读;宗教传教书籍资料不接收;

5、一般捐赠者捐赠复本为1-2册,本校师生及校友捐赠复本不超过3册,其中1册收藏在“兰大文库”。

四、未入藏的捐赠图书处置方式

1、部分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政策但不适宜我馆馆藏的图书(如教材及考试辅导材料等):

1)转赠给本校师生读者,优先照顾家境贫困的同学;

2)转赠其它图书馆收藏。

2、不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政策的图书将做封存处理。

五、图书捐赠联系方式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兰州大学中心图书馆二楼202室  采编部

邮编:7300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461